那位连续8年为特殊群体建言献策的政协委员,今年又呼吁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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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政协全会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政协委员。私下里低调随和的他,将心血都倾注到了特殊教育事业中。

 

曾经“安安”只是一个自闭症孩子的名字,如今它已经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康复机构。当年为了儿子创办康复中心的由仲,已经将自己的“小爱”变成了“大爱”。历经15年艰辛,他成为万名自闭症儿童的“父亲”。

 

这些年,由仲带领安安教育举办了上百次公益活动,并连续8年通过多种方式为特殊困难群体建言献策。

 

今年,是由仲担任山东省政协委员的第九年,也是由仲为特殊群体发声的第九年,在今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深耕特教一线十五年的香港委员、安安自闭症教育基金会理事长由仲呼吁:“相关部门应充分考虑行业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智力残疾、自闭症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准入条件,尽快推出配套政策,防止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领域出现大规模的‘国进民退’,助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该提案得到了由仲、朱新胜、施教益、黄清海、张呈芳、许文伟、胡伟星、 陈捷8位政协委员的联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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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促实施区别对待,政策有失公允和科学

 

定点康复机构的认定应当考虑有利于公平参与竞争,促进康复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山东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标准》及配套的《山东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民办康复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教育资质(中小学、幼儿园)才能承担定点康复任务。但是,对政府自办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则不做资质要求。将民办和公办康复机构区别对待,对于民办儿童康复机构显然有失公平。

深耕自闭症康复领域多年,由仲深知:自闭症康复工作有其特殊和复杂性,目前业内尚无针对自闭症儿童核心症状的有效药物,医院仅作诊断、机构承担了康复训练的任务。“整个康复工作是一个需要儿童发展发育、特殊教育、心理学等多学科合作的复杂过程。”医学仅仅对自闭症儿童诊断有一定帮助,将医疗资质提高到“一票否决”项值得商榷。而自闭症干预周期较长,自闭儿确诊后开始进行康复干预的时间大多早于三岁,在康复实践中,也有很大部分超6岁的儿童仍需要进行干预,这与《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的幼儿园的服务对象是3-6周岁儿童不符。且自闭症儿童康复干预与基础教育的内容完全不同,课程设计、场地也完全不一样,要求机构办理幼儿园或中小学资质对康复工作帮助意义不大。

而政策的仓促实施,也导致了配套政策不到位。按《细则》要求:除了办理教育或者医疗资质,民营机构还可以依托当地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部(班)、特教部(班)成为定点康复机构。但是如今《细则》已经实施月余,如何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具备什么条件、通过什么部门什么渠道何时能够办理等,目前没有一个部门能给出明确答复。

虽然评估标准给定点康复机构两年的过渡期,但是对于民营机构而言,场地选址、人员培养往往是个几年、甚至十几年的长期过程。在配套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评估标准先行实施,无疑会增加民营机构运转的不确定性,同时也会对残疾儿童家长在康复机构选择上造成困扰。

 

特殊群体特殊政策,康复事业应救尽救

 

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在配套政策不健全,公办民办要求不一的情况下,《细则》仓促的实施带来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仅以济南市孤独症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为例,28家自闭症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达标的康复机构仅有12家,被“一票否决项”排除在外的共有16家,这16家机构此前承担的济南市国家精准康复救助项目人数占比为67.7%。如此一来,近七成的康复救助儿童要么去其他机构排队等待康复,要么失去救助。

将公办机构和民办机构区别对待,将形成公办机构在自闭症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行业的垄断。这不仅阻碍民办机构的发展,违背“救早救小”和“应救尽救”的原则。从长远看,不利于整个残疾儿童康复行业的发展。为此,由仲委员建议:对公办机构和民办机构一视同仁。

同时,他建议:应尽快设立针对自闭症康复机构的资质。“近年来国内自闭症康复行业发展很快,适时调整准入标准是非常必要的。现有的医疗或者教育资质都不适合自闭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议应该由相关部门会同教育、民政、医疗等部门,专门针对自闭症康复机构制定相应的资质或者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视残疾人健康,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要努力激发康复机构的主体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议相关部门参考香港福利署管理十六条,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但强化运转时的严格管理,促进公平竞争,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众多民营特殊儿童康复机构数月无法正常运营,举步维艰,由仲表示:希望《山东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标准》能够兼顾科学与公平,为残疾儿童提供更为友好宽松的康复环境。

 

不忘初心全力公益,九年如一建言献策

 

2013年担任山东省政协委员以来,每一年的两会,由仲都会竭尽全力为特殊群体发声,急他们之所急,想他们之所想。

 

2013年:由仲做了《关于大龄自闭症人士义务教育和职业培训案》的提案。建议加大自闭症康复资金投入,并发挥残联、民政、慈善等组织的职能主导作用,为实现自闭症儿童在早期诊断、康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进行救助,尽快使目前的特惠政策转变为普惠制。同时,尽快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自闭症专业队伍,并在现有的自闭症专业规范机构开设义务教育课程。

 

2014年:针对公办康复教育少,民办福利机构扶持政策少、管理混乱、发展困难等问题,由仲做了《关于扶持民办福利机构的建议》的提案。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民政、教育或残联)制定机构规范化建设评比标准,依据规范化建设评估结果,选择优秀的民办福利机构进行重点扶持。同时,让将符合扶持条件的民办福利机构的教师纳入至教育部门特殊教育特教老师序列中,享受与公办福利机构教师同等待遇,真正解决特殊教育行业专业人才流失的问题。

 

2015年:由仲做了《关于尽早开展精神残疾儿童患病率调查及建立残疾儿童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在山东开展早期精神残疾儿童患病率调查,建立山东省残疾儿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客观的数据合理分配特殊教育资源和救助目标,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培养相关特殊教育人才,提高特殊教育以及残疾人康复事业的成效。

 

2016年:由仲做了《关于将民办福利机构教师纳入教育体系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将民办福利机构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教育体系进行培养、评定职称和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建议将符合相关条件的民办福利机构通过民政和残联推荐,经教育主管部门筛选、审批等方式,将该机构纳入特殊教育序列,达到民办康复机构与公办康复机构同等待遇的目的。

 

2017年:民办康复机构是中国康复事业发展的生力军,更是占据康复领域大壁江山的引领者,为此,由仲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通过持续的购买服务和政策倾斜对其进行大力帮助和扶持。针对当前民办康复机构面临的困难局面,由仲建议快制订康复机构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评估体系,将公办和民办机构置于同一起跑线上,根据统一的评估标准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2018年:针对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基本社保的问题,由仲做了《关于落实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基本社保》的提案。对《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将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享受低保待遇问题作为提高民生和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协调全面落实省内成年重度无业残疾人单独享受低保待遇的有关规定。

 

2019年:由仲带来了《关于建立我省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制度的建议》的提案。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影响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相对而言,特殊教育教师比普通教育教师更辛苦,职业要求更高。为了保证特殊教育的师资质量,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实行了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颁发制度。由仲建议:应对标国际行业规则,仿效上海做法,建立山东省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制度,从而进一步规范行业标准,提升特殊教育专业水平,推动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平等而有尊严地活着。检验一个国家文明的尺度,不是楼有多高、车有多快,而是我们对弱势群体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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